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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54号令致香港购物“前途未卜”

“打折季”临近,刚去了香港血拼的杭州游客虫虫没晒起货,却大吐苦水。原来根据海关总署的54号令,我国对旅客携带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超过限值则予以征税。“随便买个大牌包包就超过5000元了,以后去香港扫货不是没意义了吗?”虫虫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54号令弄得“人心惶惶”,但不少杭州游客对于新规仍存侥幸心理。

变相强迫购物,需赔20%违约金;

擅自转团拼团,可解除合同……

旅游新政Q&A

旅游纠纷,一直是游客最头疼的事,明明是开开心心出去玩,结果因为行程、购物等各方面因素,让旅途变得不愉快。之前,国家对于旅行社的服务并无明确的条文规定,所以旅客只能吃哑巴亏。

11月9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标准》对目前旅游行业存在的强迫购物等问题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在出游时,若出现旅行社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情况,旅行社每次按全部旅游费用的2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这样的赔偿标准,无疑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保障。

那么,对于旅行社来说,新出的赔偿标准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杭州一些旅行社的负责人。

Q:标准的第四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均对游客购物纠纷做明文规定,若“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每次按全部旅游费用的2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游客购物价款”;“未经游客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或缩短游览时间,每次按全部旅游费用的1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A:对于不正规的旅行社而言,新规出台才意味着“利空”,而正规大旅行社已普遍达到意见稿内关于旅游服务质量的要求。但有些概念也很难界定,比如说“强迫购物”与“延长购物时间”。延长购物时间不一定都是旅行社的责任,比如游客在买珠宝戒指时下单,改变大小就要一段时间,导游不可能说戒指弄到一半就结束,只能延长购物时间,这些较难控制。

Q: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游客转团、拼团,游客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全额退回游客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游客在出发当日或出发后得知,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

A:大型正规的旅行社很少存在转团、拼团现象,如果有需要一定会征求游客意见,不会未经同意就强求。如果游客在当日不能按合同出发,如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旅行社过错造成,当日通知游客。我们之前是赔偿20%,现在规定提高到25%,这也督促我们更好的为游客服务。

Q: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游客未能乘坐预订的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社应赔偿游客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由不可抗力等原因和游客个人原因,造成游客经济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A: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比如说订的是9点钟的飞机,因为旅行社的原因订错了机票,游客只能9点半前往,而且这条线路的班次较多,我觉得20%有点高。如这条线路一星期只有两个航班,因旅行社的原因没赶上要等上几天,20%的违约金可以接受。

此外,因游客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条例也明确规定旅行社应退还增收的费用。

采访时,有旅行社表示,旅途中难免会不如人意,有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困难。更有某旅行社负责人直言,新规的出台对旅游行业来说有重大意义,但仅仅是法规、条例只是治标不治本,最重要的是出台一部《旅游法》。

像新规中提到的类似于“变相强迫购物”的概念如何来界定,确有很大争议。而只有出台《旅游法》,这些问题才能被明晰,旅游行业的各种问题才能得到根治。

以前申报单几天没人碰 现在一天几十张

昨日,记者在微博上进行了小调查。大部分网友表示,不会主动向海关进行申报,并且在入境时也没有被开箱检查行李。

网友Amelie称:“刚刚从法国巴黎飞回上海,带了6个LV,1个CHANEL,2个GUCCI,3块OMEGA,1块浪琴,没有被查,直接推着行李就出来了。”经常出国的小童也发言:“一般第一次出国的人,大多没有意识申报,而经常出国的人一般不会申报,买了名牌手表或包包,就装到行李箱中,用衣服一盖,一般都不会检查的。”

根据这些游客的“通关经验”,记者询问了杭州萧山机场海关,一位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杭州游客对填写申报单显得不是那么积极,但比起54号令没有出来之前,越来越多的人有了申报意识。

“从前申报单几天都没有人碰,现在一天都能有几十张单子要申报,还有许多人咨询怎么填写。”该工作人员还透露:尽管国家海关加大了执法力度,但是对个案还是“区别对待”,不同入境口岸的执法强度也有差异。而对于人人关注的iPad是否要申报,其表示一般2个以上的iPad才会征税。

海关人员着重提醒,在国内购买的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也别忘了申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的旅客出境时携带有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而没有及时申报,结果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

54号令“旧规重申” 皆因代购越来越盛行

另外,记者也采访了杭州多家旅行社,他们表示,“54号令”暂未对赴港旅游报名造成影响,但长远来说就不一定了。

“不过真正严格执法很难。因为游客有很多方法可以避税,比如一万块的东西说是三千元,他可以让商家分开开发票,方法很多。”一位旅行社工作人员说。

其实海关的54号令——入境旅客只能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并不是新规,为什么会在今年特别强调,并加强监察了呢?

对此,一位旅游业内人士分析,眼下许多国外大牌化妆品、服装代购越来越盛行,就像“跑单帮”一样,赚取国外差价,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这大概是海关在今年“旧规重申”的主要原因。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游客不能因此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被海关查到,还是要交税。

购物控要注意:

●手表“分段”征税

名牌手表也是不少人出境时喜爱购买的商品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手表税率不低,而且是“分段”征收的。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有的是按税率征税,有的则是定额税,如大热的iPad,就是定额税,虽然它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但因它属于微型计算机,所以在入关时,必须缴纳1000元定额税。

●保留“发票”很重要

国内和国外的“大牌”价格悬殊比较大,海关在征税时,以哪种价格为准呢?杭州萧山机场海关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需要提醒游客的是,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游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不能提供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如果以此征税,对游客来说就不太划算了。

●太高档的最好别买

化妆品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主力”商品。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即(8000-5000)×税率。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即900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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