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资讯 -> 广西 -> 桂林 -> 广西乡村旅游将以星级划分等级 最高星级为五星

广西乡村旅游将以星级划分等级 最高星级为五星

11月11日,《广西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对乡村旅游区星级评定标准征求意见。广西所有乡村旅游区都将以星级划分等级,最高星级可为五星级。

据了解,2010年,广西乡村旅游收入80多亿元,约占全区旅游总收入10%,成为建设广西旅游强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农业旅游示范点221个,其中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4家,排全国第九位,西部第二位。然而,这些乡村旅游区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加之没有规范化管理,常常导致了“千游一面”难揽客的局面。因此,《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全区各市乡村旅游区项目建设,使各市乡村旅游区的建设、评定和发展有更科学合理的标准参照。

据悉,此次出台的《标准》,将代替2008年提出的GB45/T 563-2008《广西乡村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划分标准,适用范围更明确地限制在比较大规模的乡村旅游区概念上,广西所有乡村旅游区都将以星级划分等级,星级越高表明其服务质量越好。

根据乡村旅游区的性质、功能、设施构成和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从软硬件两方面出发,将等级划分的要素分为14大点。记者注意到,《标准》对旅游景区餐饮的要求更加细化,比如,最低标准从昔日模糊地规定为“餐厅面积占乡村旅游区(点)内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到如今明确规定“总餐位数基本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有可同时容纳40人以上用餐的餐饮设施”。旅游住宿最低标准也从“8小时供应热水”转变成“24小时供应热水”。

主题旅游:元旦旅游春节旅游清明旅游五一旅游端午旅游中秋旅游国庆旅游十一旅游温泉旅游秋天旅游暑假旅游蜜月旅游漂流旅游购物旅游亲子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