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当天多次进出境的旅客将须走特别通道。此政策将率先在深圳的罗湖、皇岗、深圳湾、沙头角和珠海的拱北、横琴、湾仔等7个旅检口岸执行。这是记者昨日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的。据了解,届时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还将接受密度更大、更严格的监管,免税的物品范围也少了。
新规剑指“水客”
所谓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是指同一天内进境超过1次的进境旅客或出境超过1次的出境旅客(以下简称“旅客”)。“虽然未有具体调查数据,但是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中,大多是利用通关便利,携带紧俏物品、差价大的物品,以赚取价差。”海关人士强调,此举对正常通关秩序不会造成影响。
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一方面为有效防范利用旅客行李物品渠道进行走私的行为,一方面也将让一天非两次以上进出境旅客更加便捷地进出。
4月20日实施
据介绍,深圳、珠海各口岸日均进出境旅客已达30万人次,通关压力大。为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规范口岸秩序,两地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出台《关于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规定的公告》。该公告将在4月20日实施。
据介绍,特别通道将有专门标识引导,数量将根据海关当日实际流量进行调整。但此举并非强制性措施,对于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是否选择该特别通道,海关人士表示“会文明引导” 。该人士还补充道:“对于当天多次进出境的旅客,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但不一定是逐个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检查的密度、力度都比普通旅客更高。”
旅途必需品免税
公告规定,旅客当天第2次进境携带的物品,即进境携带旅途必需物品予以免税;超过旅途必需范围,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进口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出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旅客进出境时携带有超出旅途必需范围的物品或者按照规定应当申报的其他物品,应当主动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办理通关手续。
而旅客当天第1次进境携带的物品按照海关对一般旅客有关免税待遇的规定办理,进境携带规定数额(量)内的个人物品,海关予以免税。
二次进出境 礼物也征税
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普通进出境的旅客,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在免税的物品范围“少了”、“窄了”,也不能享受境外获取物品总值5000元以内免税的政策。另外,第二次进出境携带的礼物也要征税,而第一次是不用的。
而对于一天内多次出入境携带不同种类的自用商品的旅客,即使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也将被重点监管。
名词解释
“旅途必需物品”:旅客本人在本次旅行中必需的自用物品,主要包括旅客本人在旅行中必备的衣着、洗漱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包括非本人自用、馈赠他人或者以出售等商业行为为目的的物品。
“自用”: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的,即非牟利性的。
“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是海关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限额。
如果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境物品,可以委托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报关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03号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