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或航班组前往素有“东方鲁尔”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心城市、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抵达沈阳后,火车站或机场接团,专车接站接机服务(无导游),乘车赴酒店入住休息(请客人提前准备好证件,提本人名字办理入住)。入住酒店后您可以赴沈阳市区自由活动,如果时间允许,您可以自行前往沈阳各大商圈逛街并品尝美食。
推荐餐厅:
“盛京老边饺子”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08号,人均消费70元
“李连贵熏肉大饼”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4甲1号,人均消费40元
“中街冰点欢乐餐厅”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玫瑰大酒店附近,人均消费20元
备注:沈阳市区内出租汽车起步价格8元,夜间(22:00-次日06:00)9元.
温馨提示:
1.客服专员丁丁是您旅行期间的贴心管家,随时为您的不时之需提供服务,丁丁将在您出发前一天21:00前与您联系,告知您接站/机司机及领队,祝您旅途愉快;
2.酒店入住时间一般为14点以后,如您抵达较早,可将行李寄存前台,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全天用餐自理
早餐后,乘车前往素有“辽东山城”之称的—本溪,游览【关门山】(游览约4小时,自费两段-三段电瓶车,10元/次起),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南部,这里山峰奇峭、怪石林立,素有“东北小黄山”的美誉,森林公园内有峡谷和小河贯穿,夏季的雨后可来观溪瀑和满山葱翠,是避暑的好地方,即便是水少的季节也有小溪常伴左右,而秋季五彩缤纷的树叶则是关门山的招牌景致,尤其是深秋时满山火红的枫叶最为迷人,是东北地区著名的赏枫摄影胜地。
中餐品尝农家菜,后乘车前往我国最大的边境城市—丹东市,安东老街自由活动,品尝美食,后入住酒店。
早餐、午餐、晚餐自理
早餐后游览【鸭绿江断桥】(游览约1小时),跨于鸭绿江上的鸭绿江断桥是丹东的标志性景点之一,它紧挨着鸭绿江大桥(中朝友谊桥),是抗美援朝战争的历史见证,站在桥上还可饱览中朝两岸风光,乘车前往中国十大最美乡村【上河口凤上景区】,著名的歌曲‘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便是写的河口,乘坐景区小火车(赠送,如天气原因或时间原因不能乘坐,费用不退),后参观【铁路抗美援朝博物馆】(30分钟),后可自费乘坐游船(120元/人自理)或快艇(150元/人自理,可乘8人)进入边境内河(20-40分钟),天气热的时候有幸可看到朝鲜小朋友在河中游泳嬉戏,沿途观看朝方明堡、暗堡、女子兵营、二战时期修建的港口码头、检查站、轮渡口、集体农庄、将军别墅、巡逻渡船、民兵百姓等,可远看辽宁省唯一一个边境【国门】,也是丹东标志性建筑,后还可自费观看朝鲜歌舞表演(30分钟,160元/人自理)。
后参观【彭德怀指挥旧址】,最后参观边境玻璃栈道,此景观为大型观景平台,为探江式木栈道,总厂500米,探江玻璃栈道40米,近距离观看江景及对岸朝鲜人民的生活,中餐品尝铁锅炖鱼。
后乘车前往我国北方最大的滨海湿地城市、素有“湿地之都”之称的—盘锦市,晚餐品尝盘锦稻香河蟹宴(蟹宴为每年9-10月提供,除此以外的班期品尝盘锦特色农家菜)。
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后游览【盘锦红海滩廊道】(游览约3小时),红海滩地处辽河三角洲湿地,位于盘锦市西南海滨,是由大片红色的碱蓬草形成的著名湿地,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是红海滩面积最大的景区,在这里你可以漫步于木栈道、看红如炽焰的碱蓬草在海岸线上无限延伸,而红海滩远处的油井在夕阳下更是一副迷人的画卷,秋天来此还能看到金黄色的稻田与红海滩相呼应,以及成群的候鸟展翅于滩涂的深处,午餐每桌赠送一盘盘锦特色碱蓬草馅饺子。
午餐后乘车返回沈阳,晚餐后可自费观赏东北二人转(自理180元/人含车费,表演约2小时),后入住酒店休息。
早餐、午餐、晚餐自理
早餐后,游览【张氏帅府】(游览约1小时,每周一上午闭馆),张氏帅府位于沈阳市区,又称为“大帅府”,是原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爱国将领张学良父子的官邸和旧居,府前坐落着张学良将军身着戎装的雕像,正气威武,府内有雕梁画栋的四合院、恢宏的欧式洋楼、水榭亭台的花园,十分气派别致。
后赴【中街商业圈】(自由活动约1小时),中街步行街全长1500米,是沈阳中街是沈阳最早的商业街,中餐品尝沈阳百年风味--马家烧麦。
12:00左右结束,后我社根据客人火车或航班时间统一安排送站送机,结束行程。
回程尽量安排14:30之后的车次/航班!
温馨提示:
1.我社统一安排时间送机送站,各位游客航班及火车时间不等,如不愿早到,请自费前往机场或火车站,送机送站费用不退;
早餐、午餐、晚餐自理
沈阳段: |
游览时间 |
价格 |
沈阳特色二人转 |
约120分钟 |
180元/人 |
丹东鸭绿江内河游船 |
往返约30分钟 |
120元/人 |
朝鲜族歌舞表演 |
表演约30分钟 |
160元/人 |
一经报名确认,由于游客自身原因要求退团或者改期的,除了游客全部承担已经出票完成的交通、门票的退改签损失之外,根据出发前取消和改签日期不同,影响了我社二次销售补足空位,将收取一定资源损耗费用。资源损耗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出发日期前21天以外取消或改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2、出发日期前15天以外取消或改期,取消将收取总团费的10%作为损失费;改期不收损失; 3、出发日期前7天以外取消或改期,取消和改签将收取总团费的20%作为损失费; 4、出发日期前3天以外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30%作为损失费; 5、出发日期前3天内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50%作为损失费; 6、出发当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80%作为损失费; 7、出发之后退团,根据所购产品退团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