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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偷结算单冒领商店提成30余万

来源:京华时报

  曾在一旅游商店外联部工作的陆某,在工作中发现商店与多家旅行社有合作关系,由旅行社带团来商店购买商品,事成之后给相应的提成。于是陆某便利用在工作期间偷来的结算单,虚填内容冒领商店提成30余万。近日,昌平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陆某批捕。

  2005年,40多岁的陆某来到昌平回龙观地区一家旅游商店的外联部工作。工作期间,陆某无意间发现商店为了扩大日常的销售额,与多家旅行社建立了合作关系,由旅行社带旅游团来商店购买商品。作为回报,商店也会给予旅行社及导游一定比例的提成。导游的提成当即可以领走。而旅行社的部分提成,则由导游将“结算单”带回旅行社后,由旅行社集中领取。但每次旅行社结款时,商店均只看旅行社提供的结算单,根本不与商店留存的底单核对。

  于是,陆某便偷偷进入存放结算单的办公室,盗窃了两本已盖好商店经理方形人名章的空白结算单,准备伺机填写冒领商店钱财。

  2006年初,以薪水过低为由从旅游商店辞职后,陆某便开始实施她的计划。她找到了以前在旅游商店工作时认识的某旅行社经理田某,谎称她有两个做导游的朋友,想背着旅行社私自带客人到她曾工作过的旅游商店购物挣提成。考虑到陆某会给自己10%左右的辛苦费,田某答应帮其领取提成。

  2007年11月,陆某得知旅游商店结算单上经理的人名章已经由方形换成了圆形后,为了不让商店发现破绽,又以找朋友为名混入商店,重新盗窃了一本盖有圆形人名章的空白结算单,继续以此骗取钱财。

  陆某没想到的是,该旅游商店去年统一将结算单更换了样式。去年11月,当田某帮助陆某再次从商店领走5万多元提成后被发现,商店随即报警。

  最终,昌平警方通过大量调查,将陆某抓获。据了解,自2006年6月至2008年11月间,陆某分10余次,在偷来的100多张结算单上私自虚填了信息,让旅行社的田某先后到该旅游商店领回了33万余元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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