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资讯 -> 福建 -> 厦门 -> 厦门11月恢复征收酒店业价调基金

厦门11月恢复征收酒店业价调基金

从11月开始,厦门将恢复对宾馆、酒店、招待所、旅社、饭店等进行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与以往向顾客征收不同,这次直接向商家征收,以营业额为标准。同时,征收范围扩大至整个娱乐行业。其中,住宿类征收营业额的2%,娱乐、餐饮类征收营业额的1%。

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起,厦门暂停了宾馆、酒店、招待所、旅社、饭店等客房业代征旅客房费4%的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各旅馆业在住宿发票上增开 “价格调节基金”收款项目。在暂停了一个月征收后,厦门将从今天起恢复征收住宿业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按建筑业营业额的2%征收。

不过,这种征收方式要改变了。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价格调节基金今后将按照酒店客房总营业额的2%进行征收,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由酒店直接按每间客房价格的4%代为征收。根据市政府发出的通告,酒店不再代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而是由市地税局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代征工作,代征时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统一的票据。

与此同时,2003年暂停征收的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也再度恢复征收。另外,厦门此前曾对娱乐业里的桑拿(含足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但这一征收行为在今年10月1日也暂停了。如今除恢复对桑拿(含足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外,厦门将征收范围也扩展到整个娱乐业。

主题旅游:元旦旅游春节旅游清明旅游五一旅游端午旅游中秋旅游国庆旅游十一旅游温泉旅游秋天旅游暑假旅游蜜月旅游漂流旅游购物旅游亲子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