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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景区门票优惠标准 票价不得“内外有别”

安徽省物价局近日要求全省各地景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规定,落实针对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景区就门票价格的现行优惠范围和标准进行一次梳理,应于2012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中关于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低收入群体和宗教人士等群体门票价格的减免范围和标准。重新明确后的优惠政策,要在售票窗口醒目位置对外公示。黄山九华山天柱山、西递、宏村等五个5A级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由省物价局重新明确。

安徽省物价局日前发出的通知要求,全省各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执行“一票制”“一价制”政策。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行要求游客购买联票或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对普通门票、联票及交通运输价格、临时展览门票等须一并同时在售票窗口醒目位置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

同时,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本地与外地、省内与省外、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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