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旅游频道8月31日电 2008年度,北京市旅游局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导游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地处罚。
对未经旅行社允许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5名导游员给予暂扣导游证3个月或6个月的处罚。
对未经旅行社允许擅自更改旅游行程的一名导游员,给予暂扣导游证6个月的处罚。对未经旅行社允许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三名导游员,分别给予没收非法收入100元人民币,罚款1000元人民币;罚款10000元人民币;没收非法收入80元人民币,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同时,北京市旅游局加强了导游人员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导游人员1783人次,合格1695人次,合格率93.06%;纠正违规导游88人次,违规率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