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团】上海1日游 RJ上海 【 【R004】游东方明珠+外滩+黄浦江游船+南京路 】

产品编号:07001995659出发城市:上海
行程概要: D1上海查看详细
国旅客服

产品经理推荐

精选上海旅游景点,让您一天轻松玩转上海滩;乘浦江游船
行程介绍
  • 第1天
D1
第1天上海

西藏中路和人民大道路口,地铁1号2号8号线到人民广场站地铁1号口处集合出发(一天2班,上午8点,下午13:00点);
约9:00 登上海标志性建筑【东方明珠塔】(约60分钟):263米观光廊,城市美景尽收眼底。
约10:00参观上海百年沧桑【历史陈列馆】(约40分钟),
约11:00 乘坐【黄浦江游船】(约30分钟)
约12:00午餐(自理,约60分钟)后
约13:00 左右上海人气地段老城隍庙,
约14:30 漫步中华街南京路步行街,万国建筑博览群外滩自由活动
约15:30 结束愉快行程。

早餐: 敬请自理  中餐: 敬请自理     晚餐: 敬请自理

住宿:住宿:无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大交通:汽车往返2. 用 车: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3. 门 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大门票(东方明珠 黄浦江游船)4. 用 餐:自理5. 导 服:优秀导游讲解服务6. 儿 童:身高1米以下(含),含往返大交通,当地车位费,保险费,导服,1米以上按成人报名。
需要您破费的
自费: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另付费项目:
1、行程中,用餐自理;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个人消费。
预订须知
1.交通: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汽车座位,如由于客人临时取消要收取座位损失费,按单日车价计算。
2.住宿:
(1)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通常酒店标准间内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等非标准床。
(2)如一人或多人参团产生单人用房,旅行社不建议与同团团友合住,请在出团前补齐单间差,以享用单人独立用房。3.行程安排:
 (1)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未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2)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住房、用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4.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额。
(2)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恕不退赔费用。
(3)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它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5.行前解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①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②未提前7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③未按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②”的规定承担责任。
(2)旅行社的行前解约责任:①应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②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6.出团通知:此线不发出团通知书
7.意见反馈: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游客意见表》是我们判定旅游团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您如实填写《游客意见表》,感谢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服务。
8.双方以签定旅游合同为准退票按关规定收取相应损失费出团前2天内退团赔偿车位损失(儿童价)

签约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签署合同
1)公司签约:前往门市营业部签署纸质合同。
2)邮箱签约:我们会将盖章的电子合同发送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在收到邮件后请及时阅读合同及相关附件,并回复“已阅,同意签约”完成签约流程。
3)快递签约:我们会将盖章的合同快递给您,请在收到合同后及时签字并回寄给我们。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请在快件中注明,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4)电子签约:我们会将电子合同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手机,通过点击收到的短信链接进行签约。
付款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付款
1)公司支付:到公司现金付款,或POS机刷卡(银联)。
2)银行转账:通过全国任何一家银行办理现金缴款及电汇手续汇至中国国旅指定对公账户。
3)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信用卡支付、网银支付、银联支付。
温馨提示
1、散客拼团根据实际人数配车辆,不指定任何(大、小)车型,保证游客1人1座。 2、对于多日游行程,属于散客拼团,每天导游和车辆都会更换,望各旅行社给予说明,以免引起客人不必要的投诉,谢谢。
3、景区用餐费用较高,以吃饱为主。敬请旅游者见谅。
4、行程中遇到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堵车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游览顺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措施。请旅游者予以配合和谅解。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5、不含费用按游客意愿自理参观。
6、旅游费用不含财物和贵重物品保管费用,请注意保管。
7、请配合导游填写游客意见反馈单,请不要碍于导游的面子认真填写,本公司不再处理与意见反馈单相矛盾的投诉。

安 全 告 知 书
尊敬的游客:您好!很高兴您能参与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在开展自由活动前,秉承“安全*”为宗旨,麻烦请您仔细阅读我们为您细心准备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
建议您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l 吃 旅途中须注意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不食不洁、过期和变质食品,根据天气情况注意冷热饮料的食用,不要食用路边小摊食品,下水嬉玩前,避免猛喝茶水饮料,用海鲜餐后半小时内不要食用饮料和水,旅途中不可狂吃暴饮。
l 住 入住饭店后记住饭店名称、电话、地址和自己房号,并索要饭店联系卡。携带贵重物品须与饭店服务台联系,委托饭店寄存和保管,或存放于房间内的保险箱内,离开饭店时别忘了拿走自己的贵重物品及行李。进房间后请留意观察饭店的安全通道,不得在床上吸烟,正确使用电器、电源。不要将房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自己的房间内。离开房间时请关闭电源和门窗。洗澡时注意地面湿滑铺上防滑垫,保障安全。
l 行 乘坐交通工具请提前抵达,以免延误行程。乘坐飞机时代号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小孩须带户口簿或独身子女证。携带随行物品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乘坐旅游汽车时,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在车厢内走动,不要高声喧哗,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得向窗外抛洒物品,遇有颠簸、转弯、上下坡道路时,请拉好扶手,不要鼓励驾驶员开“英雄车”。下车前要认真清点自己的随身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
l 游 参团前,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出游线路,去高原地区建议先作健康检查,寒冷地区要带好防寒衣服和鞋。请随身携带必备药品和常用药品。旅途中,带小孩的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女士尽量避免穿高跟鞋出游,特别要提醒的是,旅途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和失窃。要尊重当地的名族、名俗习惯,进入游览景区请注意景区的安全提示,切记“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旅行社不组织和提倡到非指定的水域(海边或江河)中游泳。到沿海或江河边,在自由活动期间一定要首先了解水域的安全状况。旅途中,要服从导游安排,以免影响行程。自由活动期间要结伴而行,不要去偏僻和不安全的地方。旅行中不得离团,特殊情况需要离团的,须经导游书面同意,离团期间任何事宜均由本人负责。遇有突然事件请在*时间通知地陪和全陪,并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注意听从导游领队的安排,记住导游领队的联系方式,遇到问题或者突发状况可以及时联系导游领队。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l 娱 参加娱乐活动请选择有资质的健康场所,千万不能进黑店、黄店,以免发生纠纷和人身安全。娱乐要注意节奏,不要过度疲劳而影响身体,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钱、财、物。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
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文明公约:
1. 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 遵守公共次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次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共场所高声交谈。
3. 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 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 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 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用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 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 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国内游旅行安全须知
行前准备须知
(一)证件
每位旅游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16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护照,并由监护人陪同。如证件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二)出发

一、办理出发手续,请关注我公司《出团通知》的出发时间和地点。通常情况下:
1. 乘飞机:请于飞机起飞前至少1.5小时自行抵达机场所乘航班航站楼,在国内出发厅的承运航空公司柜台或自助值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2. 乘火车:请于列车出发前至少1小时自行抵达所乘列车火车站,在所乘车次候车室办理检票手续。
3. 乘大巴:请于大巴出发前至少30分钟自行抵达我公司指定的集合地点。
(三)行李
1. 现金、手机、证件、照相机、摄像机、有价证券、电脑、金银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2. 切忌为陌生人携带行李,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物品
1. 请自备常用药品,如:感冒药、创可贴、乘晕宁、黄连素等,及常用慢性病药品;
2. 请自带旅行必需品,如:服装、旅游鞋、遮阳帽、墨镜、防晒霜、雨具(登山时请备雨衣)、拖鞋(因酒店多为一次性拖鞋,沾水后会较滑)、水杯、照相机等。其中相机电池是您旅行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在景区购买价格较贵,因此建议您在出发前准备充足。
3.出游时避免穿戴过多的金银首饰,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关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论是购物游玩,切记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五)保险
建议您出发前在旅行社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便在旅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获得相应的保险补偿。
如选择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旅游活动,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二、行程注意事项
(一)保持联络
请在出发时携带《出团通知》,以便查找旅行社紧急联络及导游电话,并保持本人手机开机,以便旅行社工作人员随时联系,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游览安全
1. 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积极配合导游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导游安排,跟随导游游览时,不要远离团队。切记“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注意脚下安全。请不要到“旅游者止步”区域游览。
2. 请避免离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提前以短信或书面方式通报导游,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治安不理想的地区,请游客避免前往。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法定节假日及暑期等旅游旺季,客流量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码头登船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旅行社将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旅游者积极配合。
4.参加水上活动或乘坐游船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在游船上拍照,请不要紧靠甲板围栏,以免发生危险。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遇雷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要用手扶铁链,也不宜在树下避雨或接打移动电话,以防雷击。对于像海边、湖边等这类地方,切忌不能下水。
5. 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审慎参加高危险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山车、驾驶摩托艇、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等,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慎重选择参加。旅游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项目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及规定,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旅行社不赞成旅游者参加此类活动,旅游者因参加高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高风险娱乐项目。
6. 请勿投喂景区内及当地住户饲养的动物,以免受伤或被罚款。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游览时,请注意遵守民族禁忌及风俗习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一些容易发生疫情、险情的地方,切勿前往。
7.游客携带未成年的游客时,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三)乘车安全
1. 车辆行驶时,尽量避免在车厢内走动或站立,需要走动或站立时,应当扶稳扶好,并告知导游和司机。请勿与司机交谈或催促司机开快车,禁止在车内吸烟。请勿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要向车窗外扔物品,以免伤人。
2. 下车时请不要拥挤,注意脚下安全,并随身携带证件、现金、有价证券、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脑、金银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下车后注意周围车辆安全,以免发生危险。
(四)住宿安全
1. 抵达酒店后,请您在前台领取酒店地址名片,外出时随身携带,如果旅游者迷路时,可以按名片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2. 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安全转移的路线。入住时立即检查房间内设施(卫浴设备、房门及窗户安全锁、遥控器、烟缸、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损坏、缺少、污染。发现问题请联系客房服务人员,及时更换调整,以免退房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3. 在洗浴时请注意防滑,建议提前铺好防滑垫,防止滑倒受伤。
4. 睡前及离店时请确保关闭房间门窗。保管好房卡或钥匙,切勿将房间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房间内交谈,以免发生人身和财物安全问题。
提示:酒店房间冰箱内的饮料、酒类、小食品等均需另行个人付费(配有价目表);如果使用房间电话拨打外线(包括国内长途、手机及本地电话),请您在离店前主动结清费用。
(五)饮食安全
1. 旅游期间切勿吃生食、生海鲜等,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 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 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不必要的危险。
4. 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旅游者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5. 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时告知旅行社并提前与导游说明,以便更好地给您安排饮食。
6.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一定满足口味需求,敬请旅游者见谅;团队餐中一般不含酒类和特殊饮料,有饮酒习惯者请自行付费购买,但不可贪杯;安排自助餐时,请注意节约,切勿浪费。
(六)购物注意事项
1. 旅行社要求客人切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由于小摊位物品真伪及质量难以保障,不要在小摊位购买物品。无意购买时,请勿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以免发生争执。
2. 旅行社要求客人在自行购物时,一定要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且必须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凭证。
3. 旅行社要求客人切勿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时,切记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
(七)突发事件
1. 交通事故: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听从导游及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旅游者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 突发意外伤害(如动物伤害)或急性病:旅游行程中应提高警惕,远离动物侵袭,避免造成意外伤害。如不慎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个人原因突发急性病时,请及时向导游请求援助,在导游或旅行社工作人员协助下到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医院就诊,费用由本人支付。如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请通知旅行社运作人员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3. 失窃、被抢:当发生财物被盗或遭受抢劫时,请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讲明事实经过,将失窃或被抢物品列出清单,保护好现场,保存证据资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并及时联系导游,请求旅行社协助。
4. 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行程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旅行社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会以确保团队安全、减少损失为原则,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请旅游者给予配合和谅解!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预祝您旅途愉快!
猜您喜欢上海旅游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免责声明付款方式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9   沪ICP备18002157号-1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689678